尊敬的代理/客户: 接香港D记通知,以下物品必须按包裹申报: 书籍、日历、卡片、目录、光碟、光驱、外交邮件、外交邮袋、DVD、标签、小册子、海报、布样、样品、吊牌、磁带、票券 如仍按文件申报则可能导致清关延误。 请各代理公司知悉并转告寄件人,因此而造成的不便,敬请谅解。 感谢各代理公司的支持! 深圳市中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
2009-7-14